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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2024年度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
作者:安徽省零碳协会 来源:安徽省零碳协会

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:

        北京碳中和学会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已经审批通过公示。为深入贯彻国家及北京市双碳工作中对标准化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,加强标准对行业发展的导向和引领作用,促进关键技术成果广泛应用,持续健全碳中和标准体系。根据《北京碳中和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我学会现开展2024年度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申报原则

        (一)遵循开放、透明、公平的原则,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。

        (二)遵守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理、方法和程序,标准内容与现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、团体标准无交叉和重复,标准技术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。


二、申报范围

        (一)碳足迹、碳排放管理、碳排放核算、碳资产管理、碳监测、零碳评价等方面;

        (二)能源绿色转型、新型能源系统等领域中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、产品、设备、工艺等方面;

        (三)工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源头控制、生产过程控制、末端治理、协同降碳等方面;

        (四)建筑领域节能降碳、建筑光伏一体化、零碳建筑、光储直柔一体化等方面;

        (五)其他。


三、申报要求

        (一)标准申报应具备充分的前期调研基础,主要技术指标和标准内容应科学合理,具有一定的行业先进性、创新性,能够促进技术进步,引领行业发展。

        (二)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研制团体标准所需的组织保障、专业人员、资金保障、技术支持和项目管理能力,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。

        (三)标准编制经费原则上来源于发起单位自筹经费。


    四、申报程序

        (一)申请单位提交《北京碳中和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》(见附件)纸质盖章版2份及电子版(Word格式),若已有标准草案及其相关论证材料应一并报送。

        (二)学会根据申报情况,适时组织专家审查并给出是否批准立项的结论。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。

        (三)团体标准立项后,申请单位需按《北京碳中和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开展团体标准编制相关工作。


    五、联系方式

        联 系 人:韩一叶 

        联系方式:13161136718

        邮    箱:bjtzhhy0330@163.com

        地    址: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305号楼



北京碳中和学会

2024年4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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